公安消防大队执勤备战用房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执勤备战用房招标公告
任县公安消防大队执勤备战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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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任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任行审投资批{2018}75号 |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社会保障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任县 | ||||||||||||||||||||||||||||||||||||||||
招标内容: | |||||||||||||||||||||||||||||||||||||||||
任县公安消防大队执勤备战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县公安消防大队执勤备战用房项目已由任县发展改革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18}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县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任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2.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00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68.76平方米,建设3F执勤楼一栋。2.3 计划工期:220日历天,预计2019年01月08日开工,2019年08月13日竣工。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5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 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03 08:30至2018-12-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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