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新建机动车检测中心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新建机动车检测中心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新建机动车检测中心桩基础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JHA********
工程名称 (二次招标公告)新建机动车检测中心桩基础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6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6月1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建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预审)
1、建湖县公安局机动车检测中心工程已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该项目的桩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工程名称:机动车检测中心
工程性质:基建
工程规模:PHC-600(110)-AB-C80管桩约2897米、400(90)AB-C80管桩约2607米(具体工程量按实计算)
工程地点:建湖县城秀夫西、沈舍路北
标段划分:一个
招标内容:新建机动车检测中心桩基础工程的施工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12日,要求工期:40 日历天
4、立项批准部门及文号: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发改固预[2010]41号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和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和三级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⑤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省内企业由招标单位统一查询,省外企业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⑨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时不得更换。
6、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6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2010年6月18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不休)派代表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厅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市政大楼五楼),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于2010年6月18日下午5时前将相关资格预审材料密封后投入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厅的③号投标报名资料箱中,投标申请人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
7、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经评审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低者作为中标侯选人。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的95%以下时(即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95%),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评定其为废标。
8、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项资料中的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三级企业自聘项目经理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项目经理(或建造师)B类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资格预审文件(原件)。
9、省内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单位统一查询,省外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关资料。
1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冠华路北(驾驶员培训中心)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二楼)
联系电话:139*****993 联系电话:189*****826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刘 俭 联 系 人:商国胜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建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预审)
1、建湖县公安局机动车检测中心工程已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该项目的桩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工程名称:机动车检测中心
工程性质:基建
工程规模:PHC-600(110)-AB-C80管桩约2897米、400(90)AB-C80管桩约2607米(具体工程量按实计算)
工程地点:建湖县城秀夫西、沈舍路北
标段划分:一个
招标内容:新建机动车检测中心桩基础工程的施工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12日,要求工期:40 日历天
4、立项批准部门及文号: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发改固预[2010]41号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和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和三级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⑤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省内企业由招标单位统一查询,省外企业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⑨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时不得更换。
6、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6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2010年6月18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不休)派代表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厅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市政大楼五楼),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于2010年6月18日下午5时前将相关资格预审材料密封后投入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厅的③号投标报名资料箱中,投标申请人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
7、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经评审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低者作为中标侯选人。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的95%以下时(即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95%),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评定其为废标。
8、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项资料中的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三级企业自聘项目经理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项目经理(或建造师)B类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资格预审文件(原件)。
9、省内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单位统一查询,省外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关资料。
1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冠华路北(驾驶员培训中心)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二楼)
联系电话:139*****993 联系电话:189*****826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刘 俭 联 系 人:商国胜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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