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地下矿山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地下矿山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地下矿山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地下矿山监理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甲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5年以来,承担各类地质勘查项目不少于3个(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文本及验收意见)。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人员须具有至少1名地质矿产和1名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人员,所在专业领域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书、个人经历简介、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劳动合同及所在投标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谈判响应文件,同时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三)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响应文件投标接收时间:2018年12月7日14: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7日 14:30;
(三)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
三、谈判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谈判采购文件不收费,报名登记领取。
地点:镇江市金润大道1018号。
时间:自谈判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王玮 联系电话:0511—********。
登记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人联系事项采购人: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0511********
地址:镇江市金润大道1018号
五、谈判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六、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7200元(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市国土资源局,谈判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银行帐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镇江市农行万源分理处
七、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采购人: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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