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BAH********440101-HB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改委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2006-0003
开标时间:
2010-07-13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2010-06-17
所属地区:
邢台

招标内容: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AH********440101-H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 已由 国家发改委 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深州至大名(冀豫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85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基金、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 ,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境内,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纵5”“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也是河北省高速公路布局规划的“五纵、六横、七条线”主骨架“纵三”“北京至开封”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北起自石黄高速公路榆科枢纽互通(西距深州东互通8Km),向南止于冀豫交界大名县高庄南。经河北省深州、衡水市、桃城区、枣强县、冀州市、南宫市、威县、邱县、、曲周、广平、大名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220.429Km。其中起点至邓家庄段约33.4公里,利用石家庄至黄骅高速公路衡水支线和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加宽改造,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加宽至42米;其余路段约187.029公里采用新建方案,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2.3计划工期:预计工期4个月,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30日,交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包括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
2.5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合同段号

起止桩号

里程

工作内容(所包含的互通和站区、服务区)

km

HB-1

K5+120~K6+170
K6+850 ~K7+450
K8+220~ K8+590
K13+025 ~K13+710

/

声屏障设施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 (声屏障2705m)

HB-2

K15+000~K15+850
K15+350~K15+725
K25+050~K25+290
K161+200~K161+850
K2+310~K2+955
K18+400~K18+720
K23+800~K24+200
K24+540~K24+640
K53+050~K53+340
K68+560~K68+940

/

声屏障、隔声窗设施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声屏障2205m,隔声窗424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指2007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至少2条(段)高速公路环保设施(声屏障)供货、施工,且至少有1条(段)高速公路声屏障长度应不小于800延米,具有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业绩及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申请,但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关联企业数量每个标段只能有1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 月 17 日至2010年 6 月 2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合同段抽签:招标人定于2010年6月24日14时30分在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举行合同段抽签仪式,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仪式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7 月 13 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13楼
邮 编:050031
联 系 人:李慧珍、高辉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10
联 系 人:李志军、李剑
电 话:****-****************
传 真:****-********
网 址:http://www.hbanhui.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
李志军、李剑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编:
050010
电话:
0311-********
传真:
****-********
电子邮件:
chenx1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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