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水处理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供水(水处理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建招标(2010)113号(二次公告)
  1、金沙县岚头镇人民政府的金沙县岚头镇供水(水处理设备)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牐2.1工程建设地点:金沙县岚头镇。
牐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清水池、投毒消毒间、一体化净水器、计量井取水泵房等设备。
牐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债资金,已落实。
牐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日历天。
牐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

牐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备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详见:其他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牐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6-17 9:00:00时至2010-6-23 16:00:00时。
牐6.2投标报名地点:毕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牐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金沙县岚头镇供水(水处理设备)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牐11、 其他:6.3、6.4、5条款修改为: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4.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印章);5.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所采购主要货物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6.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厂家或一个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人:金沙县岚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8*****898

联系人:王德刊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刘海东 胡 刚


  公告发布日期:2010-6-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