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2018-12-03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1830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

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18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电厂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东北面约 2km 黄家矶上游南岸。厂址东距鄂州市 38km,西距武汉市约 30km。一期工程已建设 2×330MW 燃煤机组,2 台机组分别于 1999年 1 月和 4 月投入商业运营。二期工程扩建 2×650MW 燃煤机组,于 2009 年 12 月和 2010年 1 月投入商业运营。鄂州一期超临界机组,配 2×1072.1t/h 燃煤锅炉,全烟气脱硫。一期烟气脱硫工程由武汉凯迪公司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建设,于 2007 年投入运行;2008 年由凯迪环保公司对脱硫装置进行增容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包括每台机组采用双塔双循环工艺,新建一座吸收塔作为二级塔,原有吸收塔利旧作为一级塔,改造后在一级塔只投入任意两层喷淋层、二级塔喷淋层全部投入的状态下,在设计煤种、锅炉 BMCR 工况、一级塔入口为设计烟气条件下,出口 SO2 和粉尘排放浓度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同时,预留二级塔顶部安装湿式静电除尘器的条件(湿式电除尘器拟采取钢梁支撑)、二级塔出口烟道预留 MGGH 的安装条件。现有吸收塔及其进口烟道的检修工作(不包括搅拌器、浆液循环泵)属于本次改造范围,检修所需备件由招标人提供(吸收塔内部防腐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同时新建一座事故浆液池作为 2 台机组公共部分设施。

本改造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投标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的的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安装、施工(含原有设备的拆除)、原有设备(系统)检修和改造、分部及整体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性能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包括所有因本改造引起的电气、仪控等相关系统设备变更的所有工作,以及拆除现场所有施工区域废弃不用的设备和管道。在改造过程中必须保证现有机组的安全运行。

2.3 工期

1 号机组定于 2019 年 4 月停机进行改造,2 号机组定于 2019 年 9 月停机进行改造。对于每台机组,要求必须停机改造施工的工期不多于 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已完工验收的国内 3 台 300MW 级及以上机组新建或改造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不设置湿式除尘器的情况下满足 SO2、粉尘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工程项目(应提供合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317)。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 CA 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 9:00~17:00),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 CA 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湖北能源大厦 3 楼 303 会议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8.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 8:00~12:00,14:30~18:00,请投标人优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传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li_lin6@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分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 1 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 11 楼 1111 室

联 系 人: 冯女士/杨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feng_yu1@ctg.com.cn/yang_lin2@ctg.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脱硫 超低排放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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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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