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医院《中心医院室内光纤网络租用》招标公告
市中心医院《中心医院室内光纤网络租用》招标公告
市中心医院《中心医院室内光纤网络租用》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中心医院室内光纤网络租用 |
项目内容 | 1.中心医院438个点位(包含病房、公共区域、办公室等)的综合布线及光纤网络设备接入施工,包括9台光线路终端(OLT),438台光网络单元(ONU),2台核心交换机,室内安装的托盘等设施。 2.数字关爱病房系统,通过数字电视盒子实现医院所有房间的1.多媒体娱乐服务(电视、电影等);2.患者自助服务(点餐、外卖等);3.医疗查询服务(费用、病例、化验等);4.分区宣教(自办节目,可定时、强播、分科室进行健康宣教片播放等);5.择医评医(调查、意见反馈等);6.广告插播及管理。 3.96565医患服务平台,3台服务器(呼叫中心服务器、业务服务器、互联网服务器),融合呼叫中心、HIS业务系统、短信发送等功能,绑定用户手机号码,实现患者对专家、医技、全门诊的全时段预约挂号;各类信息查询与资讯服务,实现医院内部的管理调度,如危急值闭环管理等;实现远程医学平台呼叫中心的融合。 |
采购预算 | 44.68万元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8号 |
公示时间 | 2018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10日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姚鸿雁(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67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市采购办 ****-******* |
专家论证意见154*****917*******.rar" target="_blank">(需下载)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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