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2010年10~35千伏等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招标公告

电网2010年10~35千伏等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安徽电网2010年10~35千伏等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安徽皖电招标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安徽电网2010年10~35千伏等主要设备材料第2批集中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徽电网2010年10~35千伏等主要设备材料第2批集中招标》中有关的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 在省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 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 在省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具体资质业绩要求:
一、10KV变压器(箱式变)
(1)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变压器(箱式变)订货业绩、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3)10KV变压器要求3年以上供货数量达到1000台,且至少有3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3年或以上。
(4)10KV箱式变要求3年以上供货数量达到200台,且至少有1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3年或以上。
二、避雷器
(1)生产过 9 台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相同型式,相同结构的设备,这些设备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三年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1)的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12 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函),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三、隔离开关
(1)生产过100组或以上、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的隔离开关,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三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隔离开关订货业绩、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四、断路器
(1)生产过100台或以上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的断路器;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三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断路器订货业绩、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五、二次保护
(1)资质要求:
i 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ii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高抗保护还须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动模试验报告。
iii. 投标人须在国内 220kV 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有同类产品运行业绩。
(2)业绩要求:
i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保护设备: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3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10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1年或以上。
ii 110kV 以下电压等级综合自动化设备: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3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 10 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 1年或以上。
iii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主变、高抗、站用变、电容器、电抗器保护设备: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2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 1 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2 年或以上。
iv. 备自投装置: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2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 1 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 1 年或以上。
v 断路器、短引线保护: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4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 1 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 2 年或以上。
vi 保护测控一体化设备: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2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 1 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 1年或以上。
v ii 变电站直流电源装置(通讯直流电源装置):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3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 10 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 1年或以上。
v iii 变电站图象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同等或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入运行 30 套或以上,且至少有 10 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 1年或以上。
六、光缆
(1)生产过同类型产品,这些产品应有100公里以上在与本次招标技术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商业运行了三年以上,且应有300公里以上与本工程同类型产品的生产规模;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具体的承诺书),合资合作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七、电力电缆
(1)供货商(包括分包商)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型的电缆产品,产品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某一工程中,有至少两年(含两年)100km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且在近三年内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300km,并提供销售合同证明。
(2)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中电缆导体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的电缆导体截面。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订货业绩、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八、绝缘子
业绩要求要求近3年供货数量达到10000只,近1年成功运行数量达到5000只。
(1)盘形瓷绝缘子
经过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机构的鉴定,并具有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机构的定型(型式)试验报告。
(2)盘形玻璃绝缘子
经过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机构的鉴定,并具有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机构的定型(型式)试验报告。
(3)复合绝缘子
经过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机构的鉴定,并具有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机构的定型(型式)试验报告。
九、钢管塔、铁塔
(1)业绩要求要求近3年供货数量达到3000吨,近1年成功运行数量达到1000吨。
(2)生产装备要求:
角钢塔生产装备要求:
具备角钢及板材自动生产线;
具备焊接探伤等无损检测设备;
具备 12 米长度构件的热镀锌能力;
(铁塔投标人镀锌可外委,镀锌外委时则应有固定合作方,且该合作方须提供相应授权书及资质文件,并经审核合格);
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大跨越和钢管塔的生产装备要求,除满足角钢塔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剪板机、12 米长或两台 6 米长的折弯机、数控相贯式切割机;
具备可处理 12 米长钢材的火焰自动切割机、自动焊接设备;
具备相应根开的钢管塔立式组装条件。
钢管杆的生产装备要求:
具备剪板机、12 米长或两台 6 米长的折弯机;
具备可处理 12 米长钢材的火焰自动切割机、自动焊接设备;
具备焊接探伤等无损检测设备;
具备 12 米长度构件的热镀锌能力;
(镀锌外委时则应有固定合作方,且该合作方须提供相应授权书及资质文件,并经审核合格);
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十、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
业绩要求要求近3年供货数量达到500吨,近1年成功运行数量达到100吨。
3、铝包钢绞线:
(1) 同等电压等级通过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资格审查;或
(2)在 2004 年至今期间,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铝包钢绞线或铝包钢芯铝绞线中铝包钢芯的供货合同 300 吨及以上,2004 年至今具有至少两条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铝包钢绞线良好运行业绩,且投标人有绞制 19 根钢线的绞线机。
4 镀锌钢绞线:
(1)同等电压等级通过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资格审查;或
(2) 在 2004 年至今期间,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镀锌钢绞线和钢芯铝绞线中钢芯的供货合同 300 吨及以上,2004 年至今具有至少两条 220kV 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镀锌钢绞线良好运行业绩,且投标人有绞制 19 根钢线的绞线机。
3、潜在投标人网上操作事项
(1)潜在投标人在国网SG186安徽招标网上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在网站首页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供应商客户端设置和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2)潜在投标人无法在国网SG186安徽招标网上登记回复的,可先在网站公告栏中查阅“供应商参加安徽省电力公司招标的程序”,填写并提交潜在投标人的有关电子资料,同时以邮寄或其它方式提供纸质文本,邮寄地址如下:
单位:安徽皖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芜湖路415号安徽省电力公司综合办公楼414室 戴琪 收
邮编:230061。
(3)潜在投标人网上回复时间:2010年06月17日起至2010年06月21日12:00止。
(4)所有潜在投标人须在2010年6月21日12:00前,将本次拟投的标包按附件2填写“投标项目一览表”,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安徽皖电招标有限公司(传真件必须标注共几页,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供资格预审用,传真联系信息如下:
传真:****-*******,****-*******
联系人:戴琪
4、供应商资格审查
(1)招标人对已进行回复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未回复的供应商(除网络技术限制等原因)可不作为资格审查对象。
(2)招标人委托的招标机构将组织资质预审,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商书面发出通知并发售标书,招标机构无义务对未收到书面通知的参加资质预审潜在投标人予以解释或说明。
(3)此前已提供整套供应商资质审查文件,并参加过安徽省电力公司前期招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本次不必再次提供资质材料。如近期有企业和生产产品的资质等内容变更资料,请一并提供。
5、招标文件购买
(1)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3日(届时招标公司将短信通知各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单位,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供应商在网上申请购买电子标书时,请先将标书费汇至指定账户,待收到标书费并经系统确认后,供应商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请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安徽皖电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大钟楼支行
(3)成功网上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请及时至安徽省电力公司综合办公楼4楼417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4)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6、截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7月13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完毕,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功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7月13日9:00(北京时间)前交至梅山饭店三号会议室。若供应商未能在截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其纸质投标文件无效!
7、开标时间:2010年7月13日9:00,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开标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法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电子文件截标、开标、唱标结束以后,供应商可以查看开标一览表并经SG186网上系统进行电子签字确认,纸质开标文件现场确认签字。
8、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9、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在7月3日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联系信息如下:
变压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等
联系人:李俊
电话:****-*******
传真:****-*******
断路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
联系人:李春晖
电话:****-*******
传真:****-*******
二次设备
联系人:符晓
电话:****-*******
传真:****-*******
电缆、电缆终端、导线、光缆、铁塔、绝缘子等
联系人:戴琪
电话:****-*******
传真:****-*******
10、网上操作相关事宜咨询:
电力信息台:****-*******
皖电招标公司:****-******* 陈一星
12、财务联系方式
****-******* 房萍
****************.xls">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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