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北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

长白山北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810Z064

1.招标条件

长白山北景区门区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长管经发社会【2017】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景区新山门、换乘中心、温泉、地下森林四座环保卫生间升级改造和北景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范围。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长白山北景区。

2.4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2018年12月30日,竣工时间2019年12月31日。

2.5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701,538元。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5根据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6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硅谷大街3988号4楼402室,购买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外埠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6日13:00时,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硅谷大街3988号4楼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431—********

造价咨询人:长白山管委会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811Z063

一.招标条件

长白山北景区门区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长管经发社会【2017】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内容:北景区新山门、换乘中心、温泉、地下森林四座厕所改造和北景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大停车场面积9944平,小停车场面积2548平,340米木栈道、瀑布540米栈道。

2.2 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长白山北景区。

2.4 施工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4 根据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硅谷大街3988号4楼402室,购买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外埠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7 日8:30时,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

联 系 人:陈成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硅谷大街3988号4楼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431—********

造价咨询人:长白山管委会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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