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绢花布置工程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绢花布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绢花布置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HW2018-362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绢花布置工程项目
四、项目概况:绢花的供应、设计组装、摆放及维护。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35.4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昌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询价现场提交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八、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缴纳人民币柒仟圆整,询价现场密封提交(支票或现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 ********3941行号:********1050
联 系 人: 杨小弘联系电话:****-*******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10:3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19年底支付60%合同价款,2020年底支付40%合同价款。
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保修期:质保期及维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运输、安装费用),交货地点为昌吉市园林局指定地点。
采购人联系人:陈卓联系电话:138*****171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 李娇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2528713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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