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购置垃圾车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购置垃圾车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的委托,对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购置垃圾车辆项目
二、项目编号:MC2005-30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
四、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六、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液压式自装卸式垃圾车(3吨) 数量:1辆
自卸式小卡车(1吨) 数量:4辆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和良好信誉;
(二)该类货物的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应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属新注册企业,须出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原件)
5、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直接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车辆改装许可证
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在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备案的需携带备案材料先进行备案登记),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8月15 日至2005年8月16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 9月 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05年 9月 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层会议室(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甲28号)。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人:曹连香 张力
联系电话:6982.8019/8109转16或19
传真电话:6984.4751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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