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处执法记录设备及运维招标公告
卫生监督处执法记录设备及运维招标公告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铜川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卫生监督处执法记录设备及运维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卫生监督处执法记录设备及运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CZFCG-*******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处
地址:铜川新区正阳路华荣商城2排22号
联系人:朱先传
电话:189*****8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财税大厦1116室
联系人:办公用品科阎青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铜川市卫生监督处执法记录设备及运维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用途: 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预算: 3067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04 09:00:00至2018-12-06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询价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6日18时止。 注:参加该项目的响应商须在2018年12月6日18:00前下载询价文件,并按资质表要求将扫描信息及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zfcgzx3281684@163.com报名,逾期(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下载或未按期发送报名信息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须在12月11日8: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函复zfcgzx3281684@163.com邮箱说明理由。否则自该公告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参与我中心项目投标。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2 09:30:00
2、投标地点: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招标室
3、开标时间:2018-12-12 09:30:00
4、开标地点: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招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铜川新区支行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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