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服饰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
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服饰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
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服饰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批复号:闽财购计[529]号
2.招标文件编号:2005-FZCC027G
3.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服饰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批政府采购投标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八)投标人应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200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并具备相应目录生产品种、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备案过,具有生产相应公安警用服饰品种经验的企业,具有相应公安警用服饰品种生产能力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详见“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品种一览表”)。
5.交货地点:以供货合同为准。
6.交货时间:以供货合同为准。
7.本次公开招标于开标前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具体如下:
1)时间:2005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9日每天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 按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 帽类: (1)合同包1:投标人应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200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大檐帽、凉帽目录生产品种。
(2)合同包2:投标人应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200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呢帽、布帽目录生产品种。
(3)合同包3:投标人应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200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警便帽目录生产品种。
(4)合同包4:提供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女凉帽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2、鞋类: (1)合同包5: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文件以及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皮鞋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2)合同包6: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文件以及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凉鞋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3)合同包7:提供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胶鞋、雨鞋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3、腰带类(合同包8):提供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腰带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4、服饰类(合同包9-15):(1)合同包9:投标人应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200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帽徽、胸徽、领花目录生产品种。
(2)合同包10:提供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白针织手套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3)合同包11:提供相关的备案证明文件。
(4)合同包12:提供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领带夹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5)合同包13:提供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太阳镜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6)合同包14:投标人应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头盔目录生产品种。
(7)合同包15:提供2003年元月以来完成的一项且已验收合格的公安反光背心生产合同成功实例(以合同和验收文件为准)。
(二)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通过2004年度年检合格)
B.资信等级证明 (复印件)或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C.企业缴纳所得税证明(2005年第一季度)
D.社保基金证书及缴纳证明(2005年第一季度)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第(一)项提供复印件;第(二)项A、B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C、D提供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样品报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9.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5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地址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样品接收时间: 2005年8月22日上午11:30前送至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样品不予接受。
1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投递地点:2005年8月23日上午9:00前送至福州承
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3.开标时间:2005年8月23日上午9:00
14.开标地点: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的形式于报价截止日前一天交至招标代理人(不接受现金)。
16.凡对本次公开招标提出疑问的,请于2005年8月17日前与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予书面形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郑小姐、张小姐
开户名: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附: 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品种一览表
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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