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粉煤灰二次招标公告
2018-2019年度粉煤灰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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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辉分公司2018-2019年度粉煤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辉分公司2018-2019年度粉煤灰二次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新辉公司粉煤灰
3.1 数量:4.5万吨。
3.2质量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具备标的物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证明。
4.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2年未发生因货物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投诉行为;
4.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7.电子注册
7.1 本招标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7.2 本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补充、备案与存档,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递交。上传的报价单、授权书、差异表、经营承诺等重要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采用签字、盖章的原件,经扫描成彩色照片后上传,否则按废标处理。
7.4 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导出、上传。其中的企业证照、授权书、业绩等资质扫描文件,投标人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
7.5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块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若仍不能打开,则该投标人投标失败。
7.6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电子钥匙)登录招标采购平台,按照开标程序进行解密。
8.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申请人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9.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9.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上传。
9.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17:30时。
9.4 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00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招标室。
9.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6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9:00时。
10、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
保证金缴纳形式:2018年12月26日9:00时前止。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只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至专用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人应登陆平台查询保证金到账信息并确认后,平台系统才记录为有效投标保证金。若因此影响投标人投标有效性的,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具体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公告《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1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候选人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及发布项目结果公告之日起5日内,由平台按程序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签订并上传平台系统之日起5日内,由平台按程序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请查看《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修改投标文件或调整其投标报价;
(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3.联系人:李建志
电 话:****-*******
传 真:****-*******
监督部门:
党群纪检部:高宏鑫
电 话:****-*******
14.投标有效期:90日
1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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