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7-2008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轮胎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宜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7-2008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轮胎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宜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7-2008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轮胎定点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具有提供维修服务能力和轮胎销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招标编号:JXYCCG-2006-112
2. 招标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项目内容和要求”。
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宜春城区交通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的资格证明文件。
经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厂(商),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轮胎销售商须有厂家正式授权)。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
②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交通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的资格证明文件(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轮胎须有产品经销授权书。
⑤2005年度财务报表(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12月1日—2006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标书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购买标书地点: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袁山西大道27号宜春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7.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06年1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电话:*******。
10. 联系人:姜卫华、万振、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 编: 336000
11. 开户单位:宜春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中行金城支行 帐号: ********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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