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都豪庭住宅小区居配电缆采购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以《关于盐城市弘建置业有限公司东都豪庭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盐政审〔20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弘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都豪庭住宅小区居配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东都豪庭住宅小区高、低压电缆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2.2 工程规模:标的额约155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确保在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家具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并确保使用。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所有货物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件的验收。
2.6 质保期: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2 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投标货物的相关内容(投标时,其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副本)注明的内容为准)。
3.1.2 投标人所投设备品质要求: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3.1.3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1.4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所投货物)。
3.1.5 招标人推荐品牌:江扬、灿烂、中超、东强。
注:投标人投标时应选择招标人参考的品牌,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同意在参考品牌外选取,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未提供参考品牌一览表或提供的参考品牌一览表格式修改、缺项的、未填写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5 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3.6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8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
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收保证金
****-********,退保证金
****-********)。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担保;在招标项目货物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sp.gov.cn/ggzy)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221.231.4.242/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
********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
****-********,400-850-33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2月18日15: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弘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李灶街西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7号中远世纪广
首5幢(19)场F幢1303室
联 系 人:韦工 联 系 人:杨翠兄
电话:
189*****055 电话:
159*****199 传真: 传真:
2018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