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设计 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设计 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采购询价文件

采购项目:江津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设计

项目编号:17C0535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 购 人:重庆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制

二0一八年十二月


第一篇 采购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对江津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设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津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设计;

(二)项目编号:17C0535

(三)项目最高采购限价:40000元;

(四)定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投标人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投标单位在江津有售后服务网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在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官网上下载(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mzj/mzj_index.html) 。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获取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6日。

(二)递交投标报名表。2018年12月6日下午5:30前将报名表加盖本单位的鲜章后送至江津区社会福利院总务科,联系电话:***-********,联系人:周宇。未报名的不能参加该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备注

(三)递交投标文件。于12月7日上午9:00-9:30将投标纸质文件密封后送至江津区社会福利院会议室,联系人:周宇;联系电话:***-********

(四)开标。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在江津区社会福利院会议室开标。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周宇,***-********

六、解释权

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由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


第二篇 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采购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备注

江津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施工图设计

工程量清单编制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实施时间、地点。

1.实施时间: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消防告改造设计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图审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8日内完成图审相关工作,并取得审图合格书。

2.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二)投标风险提示。投标人须于公示期间自行到采购人单位进行实地勘察,确定相关技术要求,明确项目内容,以便充分做好参加投标的准备工作。不管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勘察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到现场进行踏勘所产生的一切投标风险和后果。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包括:消防改造设计费用,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税金、合理利润及风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向成交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付款方式。

设计图取得采购人认可后,成交人出具正规销售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消防改造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剩余全部费用。

(七)其他。

1.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

2.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成交人不得将成交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由此给采购人和成交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全部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成交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成交人或者成交成交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一)投标报价的确认。

1.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五篇)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为准。

2.所投项目中超过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二)评标办法。

1.询价小组分别将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以此顺序确定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

2.若2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代表现场决定排名顺序。

3.若第一成交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可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并类推至第三成交候选人,但具体的成交事项必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机构、采购人、递补成交候选人四方达成一致意见。

三、无效投标条款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废标条款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成交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成交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报价表(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三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5.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特殊资格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密封后现场送达,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A4纸打印,并做到字迹清楚,密封完好。

4.本采购文件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必须采用。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署、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从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定次日起计算。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采购机构向第一成交候选人制发《成交通知书》。

(三)若公示期内收到书面质疑,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五、合同签订及备案

(一)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中明确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

(二)合同至少一式2份:采购人、成交人各一份。

六、其他

(一)若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本项目公示期及时向采购机构提出。

(二)未在项目公示期内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则参加投标活动之后,不能再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第五篇 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投标人名称)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2.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的技术服务。

4.我方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5.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6.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8.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清单:

★合计报价:(小写) 元

(大写):

★ 交货时间:

其他优惠承诺:不够自行加行)

备注: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各项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填报,如成交后发现与填报情况不一致的,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如因填列以上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营业执照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六、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特殊资格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改造 福利院 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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