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江景苑小区21号201-204房屋坐落于崇川区江景苑菜市场二楼。崇川区江景苑小区21号201-204房屋共4间,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房屋面积如下:
建筑面积共约949平方米:其中201室建筑面积约257平方米;202室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203室建筑面积约370平方米(已扣除预留电梯位置面积20平方米);204室建筑面积约77平方米。
房屋年租金最低限价0.6元/天/㎡,租赁期限不多于五年。201-204房屋可以整体租赁也可分间单独租赁。
二、功能定位
崇川区江景苑小区21号201-204房屋主要是为公司办公、机构培训及居民服务,禁止经营铝合金门窗、不锈钢加工制作、餐饮业经营服务等有较大污染或噪声的业态。
三、招租过程
1、踏勘现场:承租人于2018年12月13日14时30分前自行到相关租用场所踏勘,费用自理,未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招租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2、递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下附件2,承租人于2018年12月13日14时30分前以现金方式递交(信封袋封装,外侧注明投标人名称),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开标后退还,中标者凭保证金收据及租赁合同、承租保证金及房租收据三项材料到南通市姚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关入驻手续等事宜。
3、密封报价:承租人应将拟租办公室、报价、承租人姓名(承租单位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如实填写,详见附件1,封袋应注明办公室、承租人姓名(单位名称)及身份证号(单位执照号),并将封袋完整密封,以防泄漏。承租人报价均为一次性报价,没有二轮竞价过程,承租人需认真填报。
4、招租开标:承租人于2018年12月13 日14时30分前带①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价密封材料③投标保证金(三项缺一不可,注明拟租房号)到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姚港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姚港路35号),2018年12月13日14时30分准时开始开标,仅限身份证出具人1人参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材料,招租人不予受理。全部登记结束,即当场拆封报价材料。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底价,报价最高的中标。两家报价都为最高的,再进行一次报价,最高者中标。
5、缴费、签订合同。中标后的一个星期内,到南通市姚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承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为承租价的10%)并签订合同。租赁期限不多于五年,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之内缴清。后四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两个月之内缴清。未能如期缴纳租金,视同放弃承租权,所签合同无效,并且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期满,退还承租保证金。
6、本项目招租文件费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招租代理机构,不缴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上述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招租由南通市姚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牵头,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姚港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参与。
2、本次招租面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平、公正、公开。整个过程受社会公众及纪工委全面监督。
3、承租户在取得承租权后,不得转租,不得从事招租公告中禁止的经营项目,否则视同违约,南通市姚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房屋,房屋租金和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户自行负责所经营项目的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未能取得相关经营权,责任自负,南通市姚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承租权。
5、承租户取得承租权后,门头广告牌制作必须得到南通市姚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批,统一标准,方可制作。
6、承租户取得承租权后,自己装潢,装潢时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及环卫保洁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户承担。有关详细要求详见承租合同条款。
7、租赁期内,承租人使用租赁资产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食品安全、环保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环保等工作。若发生消防、食品安全、环保、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8、其他
招租人:南通市姚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83*****788招租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80*****791日 期:2018年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