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一期)工程三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9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一期)工程三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南江县赶场镇等8个污水处理及元潭等9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一期)工程三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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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南江县赶场镇等8个污水处理及元潭 等9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2010】157 、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元潭、赶场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10】157 、158号、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5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大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南江县
2.2、建设规模: 重建赶场等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重建元潭等9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2.3、计划工期:每个标段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三个标段
A标段:赶场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大河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沙河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B标段:元潭乡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乐坝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沙河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下两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赶场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杨坝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大河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长赤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正直镇垃圾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C标段:正直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乐坝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统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入川执业备案手续),近三年(2007年至今)完成1个或1个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6月21日 至2010年06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九州商业城四楼)(无须持下列证件中的“(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7月12日 09点30分 ,地点为 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九州商业城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江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城庙路321号
邮 编: 6366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8*****13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层A5区
邮 编: /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028 -********
传 真: 028-********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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