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梯招标公告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5]095号

二、招标项目:载客、载客兼消防电梯3台,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名优中外合资、国外独资电梯;投标人所选产品应在河南省内或省外主要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西安等)有不少于三家且使用两年以上(层站数不低于9层)的用户。(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载客电梯(无机房)

载客兼消防电梯(无机房)

数量

2台

1台

额定载重量

1000kg

1000kg

额定速度

1.6 m/s

1.6 m/s

基站

一层

一层

层站数

12层

10层

开门方式

中分式

中分式

井道尺寸(宽*深)(mm)

2200mm×2100mm

2200mm×2100mm

底坑深度(mm)

1850mm

1920mm

服务层层高

负3层4.65m,负2层—1层3.9m,2—8层3.6m;9—10层5.4m

电源

~380V 50HZ

上述项目包括设备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吊装、脚手架、安装、校验、调试、检测检验合格、施工配合、安全设施、操作培训等。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生产商的唯一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具备电梯安装二级资质;且2004年产品销售收入达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或出具证明的2004年度财务报表);

2、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认可证书,具有相应产品的鉴定证书;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6、在郑州市或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8、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5年7月20日起至2005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5年8月10日上午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地址:洛阳市财政局三楼320室(洛阳市九都路39号)

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 ********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

2005年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