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西)数据中心一期工程一体化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广西)数据中心一期工程一体化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广西)数据中心一期工程一体化设计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XMCC-GC-XMCG-00115),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1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振邦路西侧(中国移动(广西)数据中心用地) 1.1.2项目概况:本项目的设计拟采用一体化设计的方式。位于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振邦路西侧,建设用地约为82.2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二栋数据中心机房应至少提供 7500个机架的装机能力。 1.1.3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 1.1.3.1采购范围: (1)局房土建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两栋集团标准化机房,一栋动力中心及一栋维护支撑用房,预计一期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局房土建工程的设计范围包括机房及制冷站、动力中心、维护支撑用房等,局房土建工程包括建筑结构与装饰工程(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和屋面)、建筑机电工程(含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和电梯,不含为机房通信设备配套建设的动力系统)、室外工程(含室外土石方、室外环境、道路、管网、附属建筑及构筑物等)。(涉及传统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工艺、造价等专业) 本次设计招标的局房土建工程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约2.2亿元(含税),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艺设计。 (2)机房机电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机房机电工程(通信机电)分阶段设计为宜,本次招标的机电设计范围为中国移动(广西)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设计服务: ①第一阶段机房机电工程设计采购范围及执行时限:设计范围包含市电引入、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发电机组系统、通信电源系统、机架配电系统、给水引入(含市政引入水源至蓄水池和冷水机组)、空调冷源系统、空调末端、智能化系统(含动环监控、设备监控、安全防范等)、建筑照明及消防系统(含机架照明、机房照明、气体消防等)、机房装修(含机房防水、防火封堵、架空地板、挡水围堰等)。具体实施可根据项目批复分批委托执行,协议有效时限为土建正式投产2年内。 ②第一阶段机房机电工程设计投资估算:按一期工程终期容量总投资的50%来估算,第一阶段总投资约为3.78亿元(不含税,含税约4.31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和市电引入费用合计约3.38亿元(不含税,含税约3.88亿元)。 ③第一阶段机房机电工程AB类机房比例暂定为6:4,最终以业务发展需求为准进行调整。 1.1.3.2服务内容: 设计服务包括局房土建工程和机房机电工程,本项目要求在设计时在甲方要求的范围内运用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BIM技术)进行设计。乙方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和详细的技术建议。乙方提供的各项设计编制深度需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同时其要求、内容、质量应完全符合甲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有关要求,乙方可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 (1)局房土建工程设计各阶段设计服务 局房土建工程包括数据中心机房(两栋)及制冷站、动力中心、维护支撑用房等,涉及内容详见1.1.3.1条款。本次招标的局房土建工程阶段设计阶段如下: 初步设计:在可研及方案设计确定的总平布局、建筑功能基础上,进行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有关专业计算书)、各专业设计图纸(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建筑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室外工程等)、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工程概算书等。 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总平面图、各专业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及满足招投标要求的技术规格书、施工图预算、有关专业计算书等。 工艺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与初步设计同步提交,设计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通信工艺对局房土建工程各专业的要求、机房机电工程各专业对土建的要求、工艺设计图纸等。 施工阶段设计服务:派驻土建设计相关专业的设计代表,施工期间按国家规定履行工地设计代表的职责。 (2)数据中心机房机电工程各阶段设计服务 机房机电工程指为机房通信设备配套建设的系统工程。其中,机房是指自用系统及IDC业务的数据处理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主机房功能区域;电源系统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发电机组系统和通信用交直流系统等;空调系统包括空调冷源和末端系统;智能化系统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涉及内容详见1.1.3.1条款。 机房机电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如下: 初步设计:在机房机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方案)已明确的设计原则和功能要求基础上,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有关专业计算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工程概算书等。 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编制工程施工时所需的详细施工图纸,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施工阶段设计服务:派驻机电设计相关专业的设计代表,施工期间按国家规定履行工地设计代表的职责。 (3)沟通协调工作方案 提供与业主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方案(包括与集团公司、省公司两方面的协调);提供配合甲方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各专业设计内容与政府沟通时,乙方应熟悉项目实施全过程须配合的事项并配合派遣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协助)。 1.1.4设计质量要求: 各阶段设计成果深度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各设计阶段提供的造价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机电配套工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不低于B 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A级、B级机房比例暂按6:4设置,最终以业务发展需求为准进行调整;机房PUE值按照不低于1.4的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科学设计,努力实现通信设备、土建、机电之间的最佳匹配,提高运行效率,降低建设投资及后期运行维护成本,确保效益。 (1)提高装机率:合理设置辅助功能,采用合理的机架间距,降低单机架平均建筑面积。 (2)推行集中化:树立电源、冷源等“资源池”的理念,减少不必要的冗余,实现集中高效运维管理。 (3)推行标准化:做好“平面标准化、配置标准化、设备标准化”,合理优化建设周期,降低采购成本。 (4)把控节奏:既适度超前建设,确保满足发展需求;又合理控制节奏,避免资源闲臵,确保投资效益。 1.1.5设计服务要求 (1)工程设计要完全执行和体现国家现行和有效的经济建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部颁和中国移动企业颁发的通信技术体制、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2)符合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或上级管理单位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的要求。 (3)工程设计应充分体现功能性、政策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时间性要求,并对施工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并承担相应的指导责任。 (4)充分考虑工程实施方案的安全可靠,针对不安全因素要有应对措施,将工程伤害和损坏的风险严格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和国家、部颁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使之不足以造成事故。 (5)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方案的完整性,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工程建设内容与现有建筑环境的整体考虑;其二是局部建设和总体建设的整体考虑;其三是工程配套的整体考虑。 (6)工程设计人员必须保证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分析。 (7)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在接到设计变更要求通知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响应。乙方需明确提出设计变更所需时间。 (8)请乙方应答采购项目中的每个设计阶段的工作所需完成时间及安排。 (9)机电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满足7500 个以上机架的运行要求。 (10)编制高低压变配电系统、高压柴油发电机组、数据中心机房电源系统(含高压直流系统、直流系统、UPS交流配电系统等)、空调制冷系统等主设备的技术规范书。 (11)所有设备、走线架/桥架、缆线等工程量的计算及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时应参考招标人集采设备的品牌及价格等。 (12)配合向工程所在地供电管理部门完成供电方案的报批及修改工作,直至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13)按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范围内所有机电配套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技术督导,并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 (14)在土建施工过程中,配合对工艺井道、电缆井道、走线架/桥架等与墙、楼板的洞口等进行调整、优化。 (15)要求执行一体化设计,成立一体化设计管理团队、合理配置土建和机电设计人员、制定一体化设计管理方案和流程,做好工艺、土建、机电等各专业之间合理衔接,机房机电工程原则上与局房土建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立项,做好衔接,减少错漏碰,保障尽早投产。 (16)要求执行限额设计,制定限额设计方案和限额设计流程,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备足够的造价专业设计人员,在设计深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容因图纸深化、内容细化、增补带来的造价影响,并对设计阶段政策性人工费、取费费率调整以及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及时进行评估,确保将实际成果的经济指标控制在限额内。 (17)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1.1.6在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同时提供计算书,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机房负荷统计表、冷热负荷计算、UPS 交流配电系统、336V 高压直流系统、-48V 开关电源系统、高低压变配电系统、自备高压柴油发电机组以及高压冷机等的计算书。 1.2设计服务周期 1.2.1本招标项目设计周期(设计完成期限)要求如下: 建筑工程:在甲方完成方案设计(甲方已另行委托设计)审批后,4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建筑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审批通过(甲方下达初步设计评审纪要和初步设计批复)后6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施工图审批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各专业的正式施工图设计图纸。 机房机电工程:在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后4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6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机电工程设计文本及采购清单。机房机电工程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批复分批委托执行,本次采购中标单位与甲方签署的协议机房机电工程部分的有效时限为局房土建工程正式投产2年内。 机房机电工程设计服务总体时限:机房机电工程设计根据项目批复分批委托执行,本次采购的设计服务协议中机房机电工程的部分有效期时限为数据中心一期局房土建工程正式投产2年内,局房土建工程正式投产2年后的机房机电工程设计服务另行采购。 1.2.2设计会审后10个日历日内出版电子版设计文件、纸质版施工图设计文件。 1.2.3 《设计文件》(修订)或《设计修改册》最迟应于会审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和正式出版并送达相关单位(含电子版)。 1.2.4乙方最迟应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和回复。 1.2.5如甲方特殊情况下有应急需求,中标人应在当天立即进行勘察并输出草图,并在此说明具体的应急预案。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1100万元(含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本项目按综合排名顺序,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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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登记的新版营业执照。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5万平米建筑面积(含5万平米,同一项目内各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值)及以上数据中心的土建工程项目和一项7000机架及以上(含7000机架,同一项目内各机房机架数量合计值)机架的数据中心机电工程项目。(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可为合同、框架设计服务合同(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或结算合同/订单的最后签订时间为准)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a)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8年12月04日2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元(¥ 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售后不退。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一楼柳州厅准时参加。 4.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 范经理 电 话: 159*****068 传 真: 无 电子邮件: 138*****983@139.com">138*****983@139.com 网 址: (http://b2b.10086.cn) 开户银行: 【建行区营本级营业厅】或【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51*****8888】 (开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7号世纪商都A座1505室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1:谭春月 电 话:138*****983 电子邮件:138*****983@139.com">138*****983@139.com 联 系 人2:卢秋琼(报名审核人)电话:152*****693 电子邮件:152*****693@139.com">152*****693@139.com 联 系 人3:蒋倩青(报名审核人)电话:156*****350 电子邮件:152*****693@139.com">138*****983@139.com 固定电话:****-******* 传 真:无 网 址:http://www.ccs-gxzb.com.cn/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http://b2b.10086.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9、附加项 10.1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0.3 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1)投标人在(http://b2b.10086.cn)系统上报名参与项目; (2)投标人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必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10.4 投标人须办理电子钥匙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电子钥匙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电子钥匙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电子钥匙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钥匙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内容与附件不一致的地方,以附件为准。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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