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日志审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的委托,就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日志审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序号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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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日志审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ZXCGDLX-
********号
采购人: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
采购方式:询 价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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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www.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授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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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免费下载, 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询价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2)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
********7@qq.com),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联系电话:
****-********/
137*****664),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下午23:59(北京时间)。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3)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8年12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送达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08室,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询价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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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截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02室
响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
联系人:徐敦芳
联系电话:
137*****6645
采购单位联系人:房征宇
电 话:
****-********地 址:扬州市观潮路709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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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询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采用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供应商必须从其单位基本户将询价保证金以电汇方式缴入询价保证金专用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到达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账户。
3、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其询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友情提醒:银行电汇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询价文件将被拒绝。以个人名义汇出的询价保证金无效。)
4、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户 名: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
账 号:7560 0201 0903 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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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询价文件售价300元,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3、成交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1)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为:300元/人次(按实结算),专家评审费暂定为900元。(不提供发票,具体标准详见扬财购【2017】4号文)。
(1)成交服务费为:成交价格*1.5%;
(2)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成交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专家评审费以现金形式支付。
(4)成交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5)成交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户名: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
账号:7560 0201 0903 0383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