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吨小麦加工宿舍食堂设计装修总承包招标公告
12万吨小麦加工宿舍食堂设计装修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粮面业(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12万吨小麦加工项目宿舍食堂设计装修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面业(巴彦淖尔)有限公司12万吨小麦加工项目宿舍食堂设计装修总承包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经贸发[2017]3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粮面业(巴彦淖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舍食堂设计装修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中粮面业(巴彦淖尔)有限公司12万吨小麦加工项目施工;建设地点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长丰路,西至项目预留地,南至新华街,北至河套大街;
建设总规模:年加工小麦12万吨,建设4.4万吨立筒仓,1条400吨/天小麦加工生产线及配套仓储物流、办公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00亩。
食堂、宿舍为一栋四层建筑。一楼食堂,二楼活动室和宿舍,三楼、四楼为宿舍。宿舍共31间。
(二)工期要求: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共计90天;
(三)招标范围:宿舍食堂装修设计及装修施工。含室内楼地面装修、墙面装修、顶棚装修、楼梯间装修(含扶手)、除防火门外所有门制作安装、水电照明系统、弱电网络系统,不含后厨设备。(楼地面装修工作起始点为毛地面;墙面装修工作起点为抹灰墙面;顶棚装修工作起始点为楼板面;宿舍食堂电气工作起始点为分户控制箱出线、电线、照明灯具、控制面板等;宿舍水系统工作起点为各个用水点洁具安装及洁具配件安装;宿舍食堂弱电系统工作起点为除预留预埋外所有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五)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报名单位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六)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蓝海大厦A座602室)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见附件1);
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见附件2);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5.投标单位需提供经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资质等级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近3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9.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0.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3)。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4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粮面业(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联系人:赵月彬
电话: 188*****778
中粮粮谷监督电话:
中粮粮谷招标监督联络方式
办公电话: ***-********
手机: 138*****645
传真: ***-********
电子邮箱: yupan@cofco.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2室
邮编:010098
联 系 人:尹经理
联系电话:****-*******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4日
附件一: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投标人名称 | |
邮编 | |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附件二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8年月日
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需在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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