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定点协议供应商[具备常服类目录生产品种企业]资格招标公告
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定点协议供应商[具备常服类目录生产品种企业]资格招标公告
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定点协议供应商[具备常服类目录生产品种企业]资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批复号:闽财购计[460]号
2.招标文件编号:2005-FZCC026-2G-A
3.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公安警服定点协议供应商[具备常服类目录生产品种企业]资格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批政府采购投标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八) 投标人应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200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常服类目录生产品种。
5.交货地点:以供货合同为准。
6.交货时间:以供货合同为准。
7.本次公开招标于开标前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具体如下:
1)时间:2005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7日每天下午15:00~17:3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应为《200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 同时具备常服类目录生产品种。
(二)证明文件(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A..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通过2004年度年检合格)
B.ISO9000质量认证情况
C.资信等级证明 (复印件)或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D.企业缴纳所得税证明
E.社保基金证书及2004年缴纳证明
8.样品报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9.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5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地址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州承诚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11.样品接收时间: 2005年8月1日上午11:30前送至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样品不予接受。
1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投递地点:2005年8月2日上午9:00前送至福州承
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3.开标时间:2005年8月2日上午9:00
14.开标地点: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转帐、
电汇的形式于报价截止日前一天交至招标代理人(不接受现金)。
16.凡对本次公开招标提出疑问的,请于2005年7月27日前与福州承诚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予书面形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郑小姐、张小姐
开户名: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附: 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品种一览表
福州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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