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检察工作网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珲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C2018-33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检察工作网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 42.0700 | 合同签订后15天 | 合同签订后货到付款50%,验收合格后付全部款45%,5%作为保证金,验收之日起半年付清。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2月05日—2018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号小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登陆
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2017年或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提供2017年或2018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提供2017年或2018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05日—2018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号小区)。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09时30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招标。
六、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从基本账户转出0.8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链接)、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宏发
电话:
176*****700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号小区
联系人:葛新越
电话:
15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