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庄、新寨拆迁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塔庄、新寨拆迁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偃师市人民政府委托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对塔庄、新寨拆迁项目购买服务(追加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塔庄、新寨拆迁项目购买服务(追加金额)
四、采购内容及说明
塔庄、新寨拆迁项目为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其中:塔庄项目涉及拆迁810户,拆迁面积202500平方米;新寨项目涉及拆迁874户,拆迁面积2285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69223.89万元,服务期3年,其中2018年6月15日塔庄、新寨拆迁项目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金额为33700万元 ,现本项目需再追加35523.89万元。
五、论证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1月09号
评审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室
论证小组成员:郑丽霞、李亚轩、王卫福
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六、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
名称: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合计涉及拆迁总户数1684户,总拆迁面积421000平方米,拆迁量大,拆迁工作复杂,时间要求紧,协调任务重。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能力强,且对该项目情况比较熟悉,有能力应对本项目的复杂情况,对项目推进比较有利。综上所述,由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单一来源的承接主体。
八、公示期限
从2018年12月05日起至从2018年12月11日止。
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九、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十、采购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39号
联系人:任一帆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偃师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301室
联系人:赵小茜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04日
附件:154*****6229****-****************.pdf123" target="CMSFILEINCONTENT">专家论证意见
标签: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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