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8年12月05日11: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05日10:30至2018年12月20日23:55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3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非
项目联系电话138*****564
采购单位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56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委托,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XH[GK]*******、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XH[GK]*******

2、项目名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心电监护仪 5(台)150,000.0000
1500003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二十四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医疗器械相关证明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2-05 10:30报名截止时间:2018-12-20 23:55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6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2-26 14:30,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7号

联系人姓名:洪衍界

联系电话:138*****56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

项目联系人:胡非

联系电话:****-********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2018-12-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心电监护仪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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