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车辆段询价采购公告
焦作车辆段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焦作车辆段商用电脑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JLWZXJ2018-082
三、询价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用电脑主机 | 台 | 按需供货 | 技术要求见附件 | |
2 | 显示器 | 台 | 按需供货 | 技术要求见附件 |
1、交货地点:焦作车辆段材料科。
2、交货时间: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交货。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焦作车辆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合法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并在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的。
四、报价要求:
1、请于2018年11月20日18: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到站税前价,保留两位小数),并以快递(密封)邮寄形式送至焦作车辆段材料科(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提交时间以收到快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应将报价通知书资料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信袋封条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通知书将不被接受。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随同报价单原件一同通过邮寄等形式送达焦作车辆段材料科。
4、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报价时须附带产品的使用说明书1份。
6、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 ****-*******
传真:****-*******邮编:454493
通信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月山镇月山二号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材料科。
五、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供货要求:
1、供货有效期:自本次询价项目结果公告发布起一年。
2、供货期限:接到采购订单后10天内到货(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3、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焦作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标签: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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