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2018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货物采购公告
安阳县2018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货物采购公告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安阳县2018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货物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名称:安阳县2018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货物采购
1.2、项目预算:175000元。
1.4、采购内容: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1月29 日—2018年12月3 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安阳市东风路北段东风桥北东北角);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本人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9:0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地点变化,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乔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71- ********15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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