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顿新能源研究院及创新科技园(A、B地块)土方回填渣土运输劳务分包比选公告
桑顿新能源研究院及创新科技园(A、B地块)土方回填渣土运输劳务分包比选公告
桑顿新能源研究院及创新科技园(A、B地块)
土方回填渣土运输劳务分包比选公告
比 选 编 号:XTLW-2018-1164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湘潭九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莲城大道98号九华服务大楼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桑顿新能源研究院及创新科技园(A、B地块)土方回填渣土运输劳务分包比选。招标人为湘潭九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租赁机械设备进行土方挖运、填运及场地平整等进行公开比选。
3.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3.1项目地点:桑顿新能源研究院及创新科技园园内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湘潭九华示范区桑顿新能源研究院及创新科技园内,回填土方约40万m3,项目总投资约780万元。
3.3比选范围:租赁机械设备进行土方挖运回填及场地平整等。
3.4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3.5工期:50日历天
4.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8)比选人必须为注册渣土运输公司,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且注册车辆手续齐全,车辆三责保险规定在一百万以上的保额。
(9)比选单位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0)比选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记录。
5.比选保证金
5.1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要求比选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2月7 日10 时之前按照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由比选单位账户转入本比选单位申请到的比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交比选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支付凭证上注明“桑顿新能源研究院及创新科技园(A、B地块)土方回填渣土运输劳务分包”。
5.2比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
5.3帐号全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潭分行
5.4将比选保证金银行支付凭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装入信封密封随比选文件一同递交。
6.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29 日~2018年 12月 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城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十楼)
6.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 11 月29 日起至 2018 年 12月 6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 2:30 ~5:30(北京时间),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城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十楼)购买比选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7.比选文件的递交7.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 7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城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十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并在开标会议的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比选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站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比选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比选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九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莲城大道98号九华服务大楼
联 系 人:邓雯雯
电话:189*****78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城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十楼)
联系人:周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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