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口加工区环境综合整治与道路照明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出口加工区环境综合整治与道路照明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出口加工区环境综合整治与道路照明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12/5 | 公告号: | 青保招公2018-19号 |
项目名称: | 青岛出口加工区环境综合整治与道路照明提升工程项目 | ||
工程地点: | 青岛出口加工区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它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402.915088万元 | 工程造价: | 402.915088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计划文号: | 青出加管经发审字【2018】20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范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范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吕鹏飞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包含五洲广场道路照明工程、园区道路照明工程、青岛出口加工区字体制作安装工程、青岛出口加工区南门整修工程、出口加工区企业LOGO安装等工程。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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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 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无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2、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52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不含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5日9时至2018年12月1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市北区台湛路35号2号楼网点丙)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再受理。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十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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