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电力实业公司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口电力实业公司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北东弘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张家口电力实业公司 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张家口电力实业公司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张家口电力实业公司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HBDHGY-*******
1.3项目地点: 张家口热电
1.4招标范围:根据工作需要,乙方承担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服务工作。
(1)负责灰、渣、石灰石、石子煤等物料过衡工作;
(2)负责在工作范围内放灰、放渣、放分选灰的操作;
(3)负责石灰石倒料、石膏倒运工作。
1.5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
2.2在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在过去承接同类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于 2018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年 12 月 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持以下证件或资料到 河北东弘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第2座冠垣广场6层62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一份(打印“”上的招标公告界面);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投标的, 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价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河北东弘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第2座冠垣广场6层616开标室)。
4.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标记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网址:http:// )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张家口电力实业公司
办公地址:张家口宣化区发电厂生活区
联 系 人:卢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北东弘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第2座冠垣广场6层629室
联 系 人:郝艳云
联系电话:****-*******
2018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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