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招标公告
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招标公告
包钢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D-QH-1812-Y06-B-002 。
2.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采购项目招标,该项目付款形式:承兑汇票;付款条件:到货后,双方取样送至第三方化检验机构进行化验,若化验结果各项指标均合格,由甲方负责化检验费用,并有由乙方开具材料的16%增值税发票后,按本厂资金计划3个月内付清货款。{若根据化验结果,出现混床专用阳树脂、混床专用阴树脂中渗圆球率和压碎强度任意一项达不到质量要求,则直接退货并由供货方负责装卸拉运出厂区,并负责化检验相关费用;其余指标单项不合格在扣除质保金(质保金为总货款的10%)基础上,额外再扣除总货款的5%}。投标单位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定标原则以总价最低报价形式进行定标,结算时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量进行结算。
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估数量(吨) | 合同执行期 | 投标保证金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含装卸费) |
1 | 混床专用阳树脂 | 7 | 一年 | 10000 | 13275元/吨 |
2 | 混床专用阴树脂 | 14 | 31293元/吨 |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阳树脂
1、混床专用阳树脂型号:ZGC107MB
2、执行标准 :DL/T 519-2014
3、理化性能指标
指标名称 | 指标 |
外观 | 淡黄色至金黄色透明球状颗粒 |
出厂型式 | Na型 |
含水量% | 45.0 ~ 50.0 |
质量全交换容量mmol/g | ≥ 4.80 |
体积全交换容mmol/ml | ≥ 2.00 |
湿视密度g/ml | 0.77 ~ 0.87 |
湿真密度g/ml | 1.25 ~ 1.29 |
范围粒度% | (0.50~ 1.00mm)≥ 95.0 |
下限粒度% | (<0.50mm)≤1.0 |
有效粒径mm | 0.550~0.900 |
均 一 系 数 | ≤ 1.20 |
渗圆球率% | ≥ 70.0 |
压碎强度g/颗 | ≥400 |
(二)阴树脂
1、混床专用阴树脂型号:ZGA307MB
2、执行标准:DL/T519 – 2014
3、理化性能指标
指标名称 | 指标 |
外观 | 乳白至淡黄色不透明球状颗粒 |
出厂型式 | Cl型 |
含水量% | 42.00 ~ 48.00 |
最大再生容量mmol/g | —— |
强型基团容量mmol/g | ≥ 3.70 |
体积全交换容量mmol/ml | ≥ 1.30 |
湿视密度g/ml | 0.65 ~ 0.73 |
湿真密度g/ml | 1.060 ~ 1.100 |
范围粒度% | (0.40~ 0.90mm)≥ 95 |
上限粒度% | (>0.90mm)≤1 |
有效粒径mm | 0.500 ~ 0.800 |
均一系数 | ≤ 1.20 |
渗磨圆球率% | ≥ 70.00 |
压碎强度g/颗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材料且100%响应技术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02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88.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 号:154*****7872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3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10房间。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监督单位: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杨森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张博(项目咨询) ****-*******
王昱博(文件售卖) ****-*******
电子邮箱:bgzbzx05@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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