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招标公告

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招标公告


包钢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D-QH-1812-Y06-B-002 。

2.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混床专用阴、阳树脂采购项目招标,该项目付款形式:承兑汇票;付款条件:到货后,双方取样送至第三方化检验机构进行化验,若化验结果各项指标均合格,由甲方负责化检验费用,并有由乙方开具材料的16%增值税发票后,按本厂资金计划3个月内付清货款。{若根据化验结果,出现混床专用阳树脂、混床专用阴树脂中渗圆球率和压碎强度任意一项达不到质量要求,则直接退货并由供货方负责装卸拉运出厂区,并负责化检验相关费用;其余指标单项不合格在扣除质保金(质保金为总货款的10%)基础上,额外再扣除总货款的5%}。投标单位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定标原则以总价最低报价形式进行定标,结算时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量进行结算。


序号

货物名称

预估数量(吨)

合同执行期

投标保证金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含装卸费)

1

混床专用阳树脂

7

一年

10000

13275元/吨

2

混床专用阴树脂

14

31293元/吨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阳树脂

1、混床专用阳树脂型号:ZGC107MB

2、执行标准 :DL/T 519-2014

3、理化性能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

外观

淡黄色至金黄色透明球状颗粒

出厂型式

Na型

含水量%

45.0 ~ 50.0

质量全交换容量mmol/g

≥ 4.80

体积全交换容mmol/ml

≥ 2.00

湿视密度g/ml

0.77 ~ 0.87

湿真密度g/ml

1.25 ~ 1.29

范围粒度%

(0.50~ 1.00mm)≥ 95.0

下限粒度%

(<0.50mm)≤1.0

有效粒径mm

0.550~0.900

均 一 系 数

≤ 1.20

渗圆球率%

≥ 70.0

压碎强度g/颗

≥400


(二)阴树脂

1、混床专用阴树脂型号:ZGA307MB

2、执行标准:DL/T519 – 2014

3、理化性能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

外观

乳白至淡黄色不透明球状颗粒

出厂型式

Cl型

含水量%

42.00 ~ 48.00

最大再生容量mmol/g

——

强型基团容量mmol/g

≥ 3.70

体积全交换容量mmol/ml

≥ 1.30

湿视密度g/ml

0.65 ~ 0.73

湿真密度g/ml

1.060 ~ 1.100

范围粒度%

(0.40~ 0.90mm)≥ 95

上限粒度%

(>0.90mm)≤1

有效粒径mm

0.500 ~ 0.800

均一系数

≤ 1.20

渗磨圆球率%

≥ 70.00

压碎强度g/颗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材料且100%响应技术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02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88.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 号:154*****7872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3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10房间。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监督单位: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杨森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张博(项目咨询) ****-*******

王昱博(文件售卖) ****-*******

电子邮箱:bgzbzx05@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树脂 专用 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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