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购买服务人员采购公告
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购买服务人员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购买服务人员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集美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05日15:17 |
预算金额 | ¥19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E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购买服务人员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211]GT[DY]*******
2、项目名称: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购买服务人员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 | 384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购买服务人员 | 神盾(厦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珩田路436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2-05 14:29;报名截止时间:2018-12-11 12: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8-12-12 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层会议室1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18-12-12 15:30,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层会议室1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姓名:孙先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工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E单元
联系方法:****-*******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05
标签: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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