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文岭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阜山村等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长乐区文岭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阜山村等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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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乐区文岭镇人民政府

乙方: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HR[GK]*******-1的长乐区文岭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阜山村等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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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1国内*******.69*******.69泓欣/
合计:*******.69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零伍佰玖拾捌元陆角玖分元(¥*******.69)。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

4.2交付地点:招标文件规定的五个村庄;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规定提供相应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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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2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3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4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5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6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7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8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9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10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118.3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128.7严格按照《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及《长乐市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上限为支付金额比例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承包期限为壹年,从 2018 年 10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9 月 30 日止。

10、违约责任

1、在每次工作检查中,如果乙方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作业,甲方第一次约谈乙方并予以口头警告,约谈后第二次还未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罚款200—300元,第三次罚款300—500元。第四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 disabled="disabled" id="check1" type="checkbox" checked="checked">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长乐区仲裁委员会裁决。
< disabled="disabled" id="check2" type="checkbox">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长乐区文岭镇阜山村等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长乐区文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推行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将文岭镇(东庄村、山边刘村、凤庄村、龙塘村、阜山村)的主干道和其它主干道外的道路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等项目委托给乙方。现甲乙双方恪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承包范围文岭镇(东庄村、山边刘村、凤庄村、龙塘村、阜山村)的主干道和其它主干道外的道路地段,保洁面积约30万㎡。二、承包事项1、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带的保洁。2、保洁范围内垃圾箱(桶)按位摆放。3、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及时清理。4、清扫、保洁、清理的垃圾及时清运到文岭镇垃圾转运站处理。5、自然灾害如台风等就及时清理;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各级卫生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6、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甲方的检查评比工作。三、承包作业服务时间要求1、本项目作业配备人员:项目总负责人1名、东庄村3名、山边刘村3名、凤庄村3名、龙塘村3名(以上4个村配管理员1名、驾驶员1名、辅助工1名)、阜山村13名(保洁员10名、管理员1名、驾驶员1名、辅助工1名)。2、清扫保洁时间:所有包干保洁路段实行13个小时(6:00—19:00)30分钟保洁制(垃圾落地30分钟内必须清除),60分钟内清运成堆垃圾,接到卫生应急通知后15分钟内到位清理。实现“五净”:即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道路两侧无乱张贴、乱涂写,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路灯杆和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干净。3、本项目设备配备情况:总质量8吨(含)以上密封压缩车1辆、总质量6吨 (含)以上扫路车1辆、总质量10吨(含)以上洒水车1辆。4、道路保洁要求(1)主干道道路机械清扫作业实行两机扫作业,扫路车的主要作业时段分为4:00-7:00、13:00-16:00和22:00-24:00,具体路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重点道路人工保洁普扫每日普扫二次,作业时间为:5:00-9:00,14:00-17:00,共7个小时,每日普扫时间分别为第一次早上5:00开始,第二次为14:00开始,普扫结束后其余时间巡回保洁,保洁时间内,应有保洁人员采用人工或机械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主干道以外其他村道路段每天一普扫,作业时间为5:00-9:00)(3)道路清扫保洁宽度需保洁至道路两边墙对墙。清扫保洁与外单位路段连接的地段,必须要向外单位路段多扫入10米,避免清扫保洁盲点,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非普扫时间尽可能不使用大扫把,特殊情况除外。(4)负责每天对承包道路的人工清扫、保洁、清洗及清擦作业。其中包括:清运保洁垃圾、果皮箱、垃圾装车点、石脚边、沙井盖、道路收水口、工具房等环卫和市政设施;同时派出人员协助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大堆偷倒淤泥,禁止向排水口、花坛绿化带内倾倒垃圾。(5)垃圾压缩车每天上门收集垃圾时间为每天6:00-9:00,把垃圾统一清运到垃圾中转站。(由于阜山村的垃圾转运已经市场化,故阜山村的垃圾无需运到垃圾中转站,只需集中运到阜山村的集中大垃圾池中)。(6)加强对道路人工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落实辖区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清扫保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配备人力保洁车、人力小水车,禁止将果皮箱作为道路清扫保洁容器使用。一周清洗一次,一天清倒一次,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倒,不能有满溢现象,确保日产日清,果皮箱应随时保持正常完好状态,出现歪斜、松脱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修复、拆卸。(7)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洁垃圾车、水车不得横向占道;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防止二次污染。(8)在中转站卸垃圾要听从有关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有秩序卸放,不能乱卸。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且佩戴工号牌,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作业期间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9)清扫保洁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常一个样,睛天与雨天一个样,主干道与人行道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串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10)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要及时清理现场;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等需增加人员设备的由甲方承担费用。(11)作业结束后,将垃圾桶运至指定的收集点,倒入垃圾运输车,清运途中做好安全行驶,装载适量,驶速适中,全厢密封,沿途不得飘、撒、滴、漏,不得随意乱倒垃圾,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入垃圾中。(12)保持作业车辆整洁完好,每天作业结束后清洗车辆,车辆外部无灰垢,无污渍,及时对破损、残缺部位进行修理,保持车辆封闭性能良好。 (13)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5、道路保洁质量:道路清扫保洁应达到“六无六净”,1)“六无”即人行道、树头、辅道、人行天桥、立交桥无烟蒂、纸屑、果皮、树叶;路旁无积土、积沙、积水;交通隔栏杆底座四周无明显积沙积土;沟口、排水口无污物;果皮箱箱容净无积压垃圾。2)“六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树头净、绿化带及周边净、路沿净、沟(井)口净。垃圾保洁车洁净,无破损,早、晚收班时进行彻底清洗。道路清扫(含机扫)时不扬尘。一级道路在普扫前应做好道路洒水,保持车行道路面湿润,有效控制清扫时可能产生的扬尘;机扫质量达标。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所有生活垃圾应运往垃圾中转站,实现无害化处理。6、重大事项管理要求:重大活动保障到位,镇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投诉处理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自觉接受镇及上级的工作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7、安全:人员安全由中标人负责。8、主干道五天冲洗一次,垃圾清运每天一次。9、垃圾桶: 每100米配置1对干湿垃圾桶(繁华、人口密集地方每50米配置1对干湿垃圾桶)。 10、垃圾桶≥240L。 11、实行绩效考核制。四、承包期限及经费结算1、承包期限为壹年,从 2018 年 10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9 月 30 日止。承包金额为每年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万零伍佰玖拾捌元陆角玖分(¥1,750,598.69),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承包款,平均每月承包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元贰角贰分(¥145883.22)。2、付款方式为:每月对公转帐付款,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号如下:开户名称: 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 3500 1890 0070 5001 0663 3、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车辆油耗及维修费,工具费,水、电费,环卫设备维修费,日常加班费,节日及年终慰问金,保险,税金,合理利润等。4、承包期限结束后,在乙方无不良作业记录的情况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对该项目有续包优先权。五、甲方权利义务1、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在每月的十日前,将上月应发承包款汇给乙方的帐上。若无按时按额汇交,应交每日0.5%的滞纳金。2、甲方派专人监督乙方的作业质量,如乙方委托作业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视情况扣罚部分委托款,以促进乙方加强管理,保证工作质量。3、甲方及其上级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委托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甲方应将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公共安全行为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在处理事故期间,甲方有权指派他人临时接管乙方的委托项目。并且乙方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另议。5、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通过检查过关。6、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委托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七、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委托具有环境卫生保洁资质的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文岭镇阜山村等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保洁市场化运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派员监督,按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委托作业项目范围、委托事项的工作。2、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与甲方无关。3、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省、地方和本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合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当日应向甲方报告;若出现紧急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4、乙方应为保洁员、驾驶员办理人身意外和劳动工伤保险1份并报甲方备案。若保洁员、驾驶员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5、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6、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挠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7、乙方应不断提高员工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对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8、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在检查考评乙方作业质量过程中违规行为向甲方行政部门举报。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委托的合同转变给他人。八、违约责任1、在每次工作检查中,如果乙方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作业,甲方第一次约谈乙方并予以口头警告,约谈后第二次还未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罚款200—300元,第三次罚款300—500元。第四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九、合同的中断与终止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委托项目的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十、附则1、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3、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4、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长乐区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1.中标通知书2.开标一览表3. 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环境卫生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长乐区文岭镇人民政府乙方: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长乐市文岭镇河里1号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1201A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慧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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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name="sealSean3" id="sealSeanId_caStampBtn2" type="hidden">< name="signRes3" id="signResId_caStampBtn2" type="hidden" value="">江炜
联系方法:139*****872
联系方法:186*****02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账号:****************066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垃圾处理 卫生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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