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香漫溪岸部四、五期房建自购物资(塑钢门窗)(二次)招标公告
璧山香漫溪岸部四、五期房建自购物资(塑钢门窗)(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重庆合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自购物资:塑钢门窗物资(招标编号:CR1105-JC-2018-59)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18〕10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香漫溪岸项目四、五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0521.45m2,其中13#楼29F/-1F, 建筑高度87.3米;14#楼31F/-1F,建筑高度93.6米; 20#、21#楼32F/-1F,建筑物地上高度96.3m;6#、7#楼为7+1洋房,建筑高度24米;D区车库为1层,建筑物结构高度5.7m。本工程为一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高层采用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洋房车库采用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地震设防烈度均为6度,基础均采用人工挖孔桩。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规格 型号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MC-01 | 塑钢门窗 | ㎡ | 18000 | 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璧山香漫溪岸项目部 | 500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设置专业条件如下:
根据物资品种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本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1、企业近2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塑钢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6层或20米以上建筑物的塑钢门窗工程;
(2)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塑钢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塑钢门窗工程;
2生产商需具有与产能配套的配送及输送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具备塑钢类门窗生产、销售、建筑安装资质;
3生产商需出具塑钢型材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原材渠道、道路交通运输资源和强大跨区域物资供销集散能力,保证物资质量和运输时效;
5企业具有塑钢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
6具有近二年的市政或房建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等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上述包件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7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香漫溪岸项目部购买标书,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4.2购买标书请持如下资料: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
4.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4招标文件可通过电汇形式购买,投标人请按4.2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扫描文件********2@qq.com">发送至********2@qq.com邮箱,资料审核通过,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中铁十一局五公司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璧山香漫溪岸项目部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壁城街道
联 系 人:罗超
联系电话:181*****918
邮箱:********2@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系人: 李存飞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0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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