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中间罐倾翻装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中间罐倾翻装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中间罐倾翻装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JG2018-01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中间罐倾翻装置改造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
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中间罐倾翻装置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本项目概况:罗源闽光炼钢厂现有两座50t转炉,年产量约200万吨,需新1套中间包倾翻装置以满足现有炼钢厂生产和环保要求。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罗源闽光炼钢厂新增1套中间包倾翻装置,包括1台中间包倾翻机构及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成套设备。该中间包倾翻装置需满足既能倾翻1#连铸机中间包也能倾翻2#连铸机中间包的要求。投标方负责倾翻装置设备的设计(含土建)、制造、供货、运输、设备指导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即由投标方总承包,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由招标方负责。
2.4 工期:工期最短。
投标人工期承诺: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报完成本工程的最快开工日期和最短工期。投标人的工期承诺作为评标的重要条件之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钢铁冶金行业相类似的倾翻装置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备制造厂家为投标主体单位,其他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7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开具收款收据)。汇入单位: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建设银行福建省罗源县支行 ,账号: 3500 1616 8070 5956 9999 ,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 注明:“ 炼钢厂中间罐倾翻装置改造招标文件费”。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4 日至 2018年12月11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 至 11:00,下午15:00至17:30,持转账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4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购买人信息应包括购买人单位开票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或将以上信息发至********1@qq.com的电子邮箱。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 分,地点为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钢内外网交易公告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一区
联系人:陈莹
电 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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