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波”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I标段智能化招标公告
“东”、“宁波”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I标段智能化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宁波东”、“宁波”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I标段智能化项目 |
发布日期: | 18年12月05日 16:03:39 |
招标公告 浙江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东”、“宁波”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I标段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ONZ2018ZB010 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海曙区。 2、招标控制价:********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并且满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进度要求。 4、招标范围:“宁波东”、“宁波”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I标段智能化项目包含的所有智能化工程。 5、标段划分:1个。 6、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安全要求:合格。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302-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1日16:00时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付并到账: 收款单位:浙江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48*****766 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封面),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支付完成后须将有效的银行回单(或网上电子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单位无需前往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5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302-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5日14:00时(时间)在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302-1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伟达 浙江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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