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乌尔禾区环保局《艾里克湖水体保持方案》绩效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乌尔禾区环保局《艾里克湖水体保持方案》绩效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环境保护局《艾里克湖水体保持方案》绩效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环境保护局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艾里克湖水体保持方案》绩效评估项目 WQZC-DY-2018-019 技术咨询 |
项目内容 | 2018年7月,《艾里克湖水体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完成并经克拉玛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通过。按计划,《方案》所含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现为进一步解决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办函》(新环督办函〔2018〕14号)提出“2019年艾里克湖水质提升为Ⅳ类水质标准并长期保持Ⅳ类以上的整改目标难以实现,可能存在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风险,希望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要求,申请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艾里克湖水体保持方案》开展绩效评估。 本次工作旨在系统梳理针对艾里克湖水质改善已经开展的工程措施与实施进度,科学判定《方案》工程措施的成效,以及相应水质改善的经济性,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
采购预算 | 375万元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
公示时间 | 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2日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李佳君139*****01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中心 ****-*******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采购办 ****-******* |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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