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41线海丰段路灯设置招标公告
省道241线海丰段路灯设置招标公告
省道 241 线海丰段路灯设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省道 241 线海丰段路灯设置项目,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8]179 号的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在省道 241 线赤坑至可塘。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省道 241 线海丰(可塘长桥至城区交界)段全长约 16.5 公里,沿该路段公路双侧设置单臂路灯 623 套,主要路灯高 9 米,间距 50米,采用 120LED 灯源。16 米高杆灯 4 套,12 米中杆灯 14 套,S11-50KVA 专用变压器 5 台,控制箱 8 台。工程总造价 ********.59 元;总工期 90 日历天;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局解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省外企业需一级注册建造师)。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报名截止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亲临到招标单位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承诺书。4、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企业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建造师本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件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6)承诺书原件。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须是 A4 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除外)。资料封面应注明“省道 241 线海丰段路灯设置项目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符合条件投标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地点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2 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省海丰县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地址:海丰县城竹竿山边富竹园西梯 202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 蓝先生电话:****-******* 电话:****-*******2018 年 12 月 5 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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