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发电车间蒸汽锅炉房热力设备招标公告

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发电车间蒸汽锅炉房热力设备招标公告

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发电车间蒸汽锅炉房热力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19591

招标公告编号:

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发电车间蒸汽锅炉房热力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发电车间蒸汽锅炉房热力设备采购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投[2008]14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江北区黑石子垃圾处置场内。

招标范围为合同项下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整体联合交钥匙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A.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1)(卧式)燃油燃气蒸汽锅炉2台

(2)方形日用油箱2台

(3)锅炉供油系统2套

(4)分汽缸3台

(5)汽水换热器1台

(6)定期排污膨胀器2台

(7)软化水箱1台

(8)软水加压泵4台

(9)全自动水处理设备2台(一用一备)

(10)汽水管道、阀门、配件(配套)

B.以上锅炉及其配套设备、管道的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检测。

C.供热水管道和回水管道分界点在预处理间的污泥脱水机房外墙边指定地点,供蒸气管道分界点在生物柴油制取装置区的分气缸出气口处指定地点(包括出气口阀门、安全阀、输水阀及阀后管道)。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参加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4)具有类似供货和运行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 月23 日9时00分至2010年 6月 2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伍拾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3号水利大厦24楼

联系人:张文静 联系人:殷倩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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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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