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营房维修招标公告
办公营房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财务管理办法》(川交高管财〔2016〕212号)的规定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八大队叙永收费站办公营房维修项目决定采取公开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八大队办公营房维修项目工程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收费站内。本工程主要包括室内装修、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事项有:厨房设计施工、吊顶、形象墙、水电改造、房间布局调整、墙面粉刷等。
二、资金来源
该项目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预算投资额为430000元(肆拾叁万元整)。
三、工程计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计价根据工程量按实结算,专业工程暂估价由建设方认质认价;工程总价最终以竣工审计单位审计意见为准。施工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后,建设方支付给施工方工程款全款的75%;待通过竣工验收审计后,再按审计价格的20%支付给施工方,施工方按审计价格的全款开具发票给建设方;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满一年并经双方共同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建设方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要求
应符合《四川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形象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的要求,如确有调整应取得业主方同意。因其它工程影响,入场时间暂无法确定(预计能提供的施工工期仅有20天左右),但中标单位须保证2018年12月2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逾期视为重大违约)。
材料应为市场上质量口碑较好的常见品牌。
五、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外观设计装饰专业技术能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时应出具相应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大队踏勘。
(五)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中标单位需向设计单位支付前期设计费1.9万元。
六、标书制作要求
使用工程造价专业软件制作标书,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标书应盖齐缝章,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应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如有不符,视为无效标书。
七、报名及比选
各潜在应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9日(29日17:00后不再受理),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八大队(四川省泸州市叙永收费站内)报名并领取招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资格证明[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最好是全权委托)]。联系人:刘凯(电话:177*****760)、余豪(电话:180*****889)。
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接受未在规定期限报名的投标人)应派人于2018年11月30日11:00前将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内附相关资质证明)直接送达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八大队(四川省泸州市叙永收费站),期限内未送达不予受理。
若截止2018年11月30日11:00分,如有3家或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投标,将于2018年11月30日14:00分在八大队进行评标(否则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可前来监督。评标时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按低价中标原则进行评标,中标后根据中标通知书与支队另行签订施工合同。
请申请单位在投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2.施工图(电子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
2018年1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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