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运营推广招标公告
2018年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运营推广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提升发展能力,我单位计划通过服务补贴券形式,补贴中小微企业购买专业化中介服务的费用。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18年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运营推广项目,项目预算为30万元。
一、采购内容:2018年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运营推广项目,包括:签约机构审核、服务补贴券的发放、初审、跟踪、结算等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三、具体原因如下:
1.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2005年1月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是全省首家地市级综合性服务机构。2011年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试点窗口平台—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承建和运营管理单位,2013年被四川省经信委认定为“四川省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
2.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承办机构,负责服务补贴券的发放、初审、跟踪、结算等工作。截止目前,已签约国内专业服务机构达170余户,提供服务类别1900余项,自2013年以来,累计发放补贴近1400万元,受益企业累计达627户,撬动企业服务市场8000余万元。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2018年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运营推广项目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市经信委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608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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