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路电缆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路电缆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路电缆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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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任经发审字(2018)8号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任丘市 | ||||||||||||||||||||||||||||||||||||||||
招标内容: | |||||||||||||||||||||||||||||||||||||||||
金华路电缆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路电缆排管工程已由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任经发审字(20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任丘市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任丘市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金华路电缆排管工程1.2 招标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任丘市供电分公司1.3 工程地点:任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路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工期:30日历天2、招标范围:路径西起韩星道东至工业道,全长1660m,位于金华路道路北侧。自西向东采用拉管方式建设218m,采用混凝土包封方式建设1442m。道路南北方向设过道拉管三处共187m。共建设24座电缆检查井、1座钢筋混凝土转角井、4座环网柜基础、3座电缆接头井、2座分支箱基础。每20米设140*140*1200电缆标桩一块。包括图纸、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投标人资格:?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关系须为投标人);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8招标人要求的体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的其他资料;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06至2018-12-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26 09:30,地点为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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