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施工)招标公告
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施工)招标公告
海曙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甬国税函[2009]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税务局(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交易类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县学街78号。修缮面积约4900平方米(本修缮工程由一层大厅、厨房、餐厅,二层,五层机房、计算机中心,屋面等组成)。工程造价约79.9233万元,工期要求6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修缮、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共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投标单位及相关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投标申请资料中的《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使用。(www.nbctc.com.cn)。
3.5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④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3.6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7家;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0年7月1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年7月1日16时0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9 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学街78号
邮编: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0574-********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邮编: 315040
联系人:李克勇
电话:0574-********
传真:0574-********
开户银行:建行营业部新天地分理处
帐号:****************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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