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伊刘花卉生活馆项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市伊刘花卉生活馆项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伊刘花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京市伊刘花卉生活馆项目
招标编号:BZHH181017-3HG
货物名称:空调(设备及安装)
数量:1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具备模块空调机组安装条件起 3日历天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安装工期:20天(交货后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ISO系列体系认证书(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18001);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企业业绩证明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代理商投标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且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如投标人是制造商,其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是代理商,其注册资金≥1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ISO系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18001)保证体系认证书。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生产许可证等,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7)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提供企业近三年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制造商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及时间:现场报名,2018年12月06日9:30至12月10日17:30(节假日休息);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06日9:30至12月10日17:30(节假日休息);
5.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清江南路19号7楼;
5.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报名申请人可持投标报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指定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标、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南京市建邺区清江南路19号7楼708;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或者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书面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7.2、投标报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
9.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12-06 到 2018-12-10 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伊刘花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清江南路19号7楼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工、伏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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