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DG2018Z009-JT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申请白家村肉鸡养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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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申请白家村肉鸡养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09-J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申请白家村肉鸡养殖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内容:项目位于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白家村,总建筑面积3644m2主要内容包括2栋鸡舍,1栋鸡粪处理间,2眼70米深水井、场地平整、水电外网(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19.5595万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0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6号文件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至少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3.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为中级技术职称,项目其它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至少4人(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报名时需提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最近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岗位证书原件及社保查询密码表(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的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证明、社保证明

(6)管理团队其它人员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7)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其他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该证明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复印件均须彩印,否则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于广伟

电 话:159*****9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969

2018年12月06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肉鸡养殖项目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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