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苗圃管养招标公告
2019年度苗圃管养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
一、招标条件
常州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苗圃管养项目的招标人为常州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此次管养招标包含共有4个苗圃,分别为大仓路植物油厂苗圃、中吴大道丽华冶金厂苗圃、龙江路高架西侧以及龙翔钢铁苗圃,总种植面积约210.4亩(140267.37平方米),苗木总计8280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工期:合同期为1年,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养护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积 | 控制价 | 投标人资质 |
1 | 常州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苗圃管养 | / | 350668.42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将于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投标人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8年12月13日11点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七、投标保证金说明:见附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龙锦路与天目山路交汇处西南角)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原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66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15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6*****006 业务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 联系人:杨先生
邮 箱:czztb@czztb.com
注:
1.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
4、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通过审查原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资料须内容、印章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
1.投标人需递交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后审: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电子签章不予认可)、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⑤《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上述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除外)必须装袋、标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同时上述原件所对应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开标前须提供纸质投标书2份1正1副,纸质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完好,签字盖章齐全)。
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如有委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
六、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七、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zztb.com、E交易网www.ejy365.com
2.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4.本工程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企业资质标准按建市(2015)20号和苏建管(2015)92号文、苏建建管(2015)239号文执行。
6.本工程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
附件三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
一. 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
二.商务标: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打分: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为(1-投标下浮率),
评标基准价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公布投标报价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100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格的,每低出1%扣0.5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以上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与报价均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排名。
评标委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的,按抽签决定中标与否。评标小组认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附件四
其它说明
一、投标价:投标人的综合报价应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二、工程量清单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
三、投标综合单价(控制单价:2.5元/㎡ )及总价(控制总价350668.42元)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中所标明的金额,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四、其它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图纸。
一、报价要求
1、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工程量以经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
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如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
《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由于建筑业“营改增”税费改革,工程造价发生相应变化,今后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
3、主要材料:材料价格依据具体每个项目完成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当月(以验收单上招标人签字日期为准)的《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上的指导价为准,《常州工程造价信息》未有的部分材料,由审计单位采用市场询价确定单价。
4、本项目施工所需接水电、用水电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生产和供货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采购单位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6、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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