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气化厂单齿爪扎式除杂物机二次招标公告
义马气化厂单齿爪扎式除杂物机二次招标公告
厂商要求:
1、交货地址:义马气化厂
2、商务条款1: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0:00 。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0:00。2、认同采购人的付款方式:2.1接受承兑汇票支付。2.2货到验收合格开具16%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付60%款;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后付30%货款;余10%货款,合同期内全部货物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需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影响供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及时免费更换、维修。质保期届满,不影响供方按产品性能继续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质保期内维修的,维修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2.3报价人主张预付款的,采购人可将报价人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3、中标而因中标方未能签订合同的或者存在串标、恶意竞争获得中标而不能完全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额没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其他责任的权利4、本标段商务联系人:王晖(****-*******) 技术联系人:殷伟民(138*****489)5、其它详细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详见附件。
3、商务条款2:询比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合同模板、物资类供应商考核表、义马气化厂供应商管理办法、图纸、技术规范书等等, 详见附件。
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等:1、标书费500元、投标保证金12000元,具体详见附件“询比价采购文件”要求。相关费用应在12月12日10:00前缴纳到义马气化厂指定账号,否则,资质预审时不予通过,报名无效。2、中标(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若中标(成交)单位未能按要求签订并执行合同或者放弃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不再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气化厂合同单位另行收取。
5、基本技术条款:严格按照义马气化厂附件“义马气化厂除杂机技术协议”要求进行报价:1、报价人所报产品应按国家、行业、采购人地区等要求标准执行,若标准不一致,按标准高者执行。2、严格按照采购人询价函中注明的品牌(若有)、生产厂家(若有)、规格型号、材质等范围内进行报价。3、询价函中没有注明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材质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明确所报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材质,否则气化厂根据报价所缺少情况,经评议视为无效报价。4、技术方面允许正偏离,若有负偏离,采购人将有权否定报价人的报价。5、有关技术协议或者图纸资料的具体详见附件(如有)。6、货到须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合格证等验收资料,属进口产品的,应提供有效授权文件、原产地证明文件或者报关文件。
6、注册资本必须大于50万元
7、资质要求:生产或销售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
联系人:王晖 ********940
交 货 地 址:义马气化厂
物料清单
物料信息 | 采购数量 | 交货日期 | |
---|---|---|---|
物料代码:04.10.03148 物料名称:单齿爪扎式除杂物机 | 规格与型号:GYSFCZ-650,主机功率:5.5kw,设计处理能力:200t/h,适应带宽:650mm(含设计安装,具体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品牌: | 2台 | 2018-12-20 |
备注: 动力/备煤 |
报价截止时间:2018-12-12 10:00:00
标签: 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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