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溪县建安中学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溪县建安中学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建安中学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18年12月06日11: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06日11:25至2018年12月13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15:00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预算金额¥228.384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6*****078
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二环南路1号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4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136*****078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先生********6909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建安中学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建安中学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

项目编号:QZKDZB181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6*****0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二环南路1号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4层

联系方式:林女士136*****0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

安溪县建安中学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

1项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8.38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1:25至2018年12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图纸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谈判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国产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为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化工 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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